采供中心 2025年第44批 医院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
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
2025年第44批
一、采购项目:医院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
二、项目预算:20万元
三、采购需求:
(一)服务内容与成果
1、完成《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(2026-2030年)》正式文本;
2、提供规划编制过程报告(含调研记录、数据分析、专家意见汇编);
3、提交规划解读PPT,用于院内宣讲与上级汇报;
4、制定规划实施建议与年度任务分解表;
5、提供后续修订与优化支持服务(合同期内)。
(二)服务要求与工作方式
1、团队构成:项目团队需包含公共卫生、医院管理、中医药政策、数据统计、卫生经济等领域专家;
2、工作方法:采用实地调研、座谈访谈、数据分析、专家咨询、文献研究相结合等方式;
3、沟通机制:与医院领导小组定期沟通,确保方向一致、内容贴合实际;
4、时间安排:总周期不超过4个月,分四个阶段推进(调研→初稿→修改→终稿);
5、质量控制:规划文本需数据详实、逻辑清晰、重点突出、路径明确,符合SMART原则。
(三)编制内容与框架要求
规划编制需严格遵循《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编制框架》结构,包括但不限于:
1、现状与形势分析(含“十四五”回顾、SWOT分析);
2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(含量化指标);
3、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(具体内容);
4、保障措施与实施路径(组织、政策、资金、机制等);
5、文本撰写与数据可视化(图表、图示清晰规范)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与该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经营许可,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。
2、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。
3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。
4、具备医疗卫生政策、医院管理、中医药发展等相关研究背景。
5、能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,配合医院进行后续修订与优化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7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五、报名提供资料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,授权委托书。
2、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。
3、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(截至报名日期,应包含有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信息)。
4、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医院或公共卫生领域规划编制成功案例,并提供相关的发票、合同等复印件。
5、具备跨学科团队支撑能力,提供专家名单与资质证明。
6、承诺保证书,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。
7、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(见附件)及本公司在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的股东、人员等信息的截图。
8、将此公告打印,报名时一并提交。
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六、招标文件接收起止日期:
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6:00截止(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七、投标地点、联系人及方式:
地 点:北京市顺义区健盛街一号院(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新院区 住院部四楼西侧采供中心)
联系人:侯老师81419924(报名相关) 何老师81419928(项目内容相关)
八、说明:
1、采购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虚假描述、虚假承诺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,赔偿所有经济损失,纳入黑名单,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项目投标。
2、投标人应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,如资质、材料等不符合要求,我院有权拒绝其投标。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,我院另行通知院内招标会时间。
3、每家公司可选派1-2名代表参会,院内招标会开始前30分钟到达采供中心,现场核实授权人身份信息。
4、授权人自行携带响应文件,现场拆封,述标,并书面报出最终价格。
5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,供应商须提供声明(见附件)。
2025年12月22日
附件:
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
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:
我单位郑重声明: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、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 (项目名称)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招标。
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、有效、可查。
特此声明。
供应商名称: (加盖单位公章)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: (签字)
XXXX年XX月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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